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船用配套設備生產項目;
建設地點:泰州市姜堰區三水街道橋頭工業三路2號;
建設單位:泰州市博遠船舶配件廠;
項目性質:新建;
占地面積:2450
m2。
2、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概述
(1)廢氣
項目有組織廢氣主要為為氣割產生的廢氣、噴砂產生的粉塵、焊接產生的煙塵、打磨產生的粉塵和調漆、手工噴漆、晾干產生的漆霧和有機廢氣(以VOCs計)。
噴砂、焊接和打磨產生的廢氣經袋式除塵器+15m高1#排氣筒排放,收集效率為90%,去除效率達90%,未被收集的廢氣無組織達標排放;氣割廢氣經移動式除塵設備處理后無組織排放;調漆、手工噴漆和晾干產生的廢氣采取集氣罩+二級活性炭吸附+15m高2#排氣筒高空排放。集氣罩的收集效率為90%,去除效率達90%。
顆粒物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VOCs排放滿足天津市地方標準《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表1中表面涂裝行業調漆、噴漆、烘干等工藝TRVOC有組織排放限值和表2無組織限值。
由本項目預測情況可知,項目廠界及廠界外污染物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廠界濃度限值,因此,不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根據預測結果,本項目需以1#生產車間外設置50m衛生防護距離,2#生產車間外設置100m衛生防護距離,目前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沒有敏感目標,該防護距離內以后也不得新建居民、學校等敏感目標。因此本項目產生的廢氣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水
本項目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化糞池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后接入污水管網,排入泰州桑德水務有限公司(姜堰城區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出水水質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中一級A標準后排入四支河經黃村河最終匯入新通揚運河,對受納水體影響較小。
(3)噪聲
項目運營期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設備產生的噪聲,通過有效的減振、隔聲等措施,再經廠區內現有建筑隔聲及距離衰減,項目各廠界晝夜間噪聲值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
(4)固廢
本項目固廢主要為一般固廢和危險固廢。其中一般固廢主要為邊角料、廢焊材和集塵灰,廠內收集后統一外售,危險固廢為廢包裝桶、漆渣、廢過濾棉和廢活性炭,廠內收集后暫存危廢倉庫,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因此,建設項目所產生的固廢均能得到合理處置,固廢零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3、環評結論
綜上所述,項目符合發展需要,其建設內容、土地利用及選址符合相關的要求,項目總體布局合理,只要項目營運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并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態保護措施后可滿足環境保護的要求,各項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對環境的影響有限。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出發,本評價認為,本項目的實施建設是可行的。上述評價結論是在建設單位確定建設內容和規模的基礎上得出的。
4、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船用配套設備生產項目
單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區三水街道橋頭工業三路2號
環評單位名稱:南京名環智遠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文竹路8號凱潤大廈2號樓3樓
聯系人:朱先生
聯系電話:025-88080818
郵箱:13988188@qq.com
5、公眾意見調查形式和期限
調查范圍內的公眾可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以及來訪等各種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提出本項目或環境影響報告表內容有關的環境保護的意見和建議。本項目全本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即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