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粉刷砂漿制造項目;
建設地點:泰州市姜堰區張甸產業園內;
建設單位:泰州市高士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新建;
占地面積:2592m2。
2、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概述
(1)廢氣
運營期大氣污染物主要為裝卸粉塵、原料入儲罐產生的儲罐粉塵、打包粉塵、汽車動力起塵、運輸車輛汽車尾氣。裝卸粉塵采取灑水降塵措施降低粉塵逸散量,處理效率為80%,無組織顆粒物排放能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表3標準;1#水泥儲罐粉塵、2#水泥儲罐、石膏儲罐和重鈣儲罐粉塵均各采取一套倉頂式高效布袋除塵器+灑水降塵處理措施,處理達標后無組織排放,倉頂式高效布袋除塵器處理效率為99.8%,灑水降塵處理效率為85%,無組織顆粒物排放能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表3標準;打包粉塵采取管道收集+脈沖除塵器處理,處理達標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有組織顆粒物排放能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表3標準。對周邊大氣環境產生的影響較小。
(2)廢水
本項目實行雨污分流,雨水經雨水管網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網;因項目建設地點污水管網尚未鋪設到位,近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標后用于周邊農田施肥,不外排,遠期,待污水管網鋪設完成,生活污水預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接管至張甸鎮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尾水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一級A標準排入周山河。
(3)噪聲
項目運營期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設備產生的噪聲,通過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減振墊、合理布局、廠房隔聲等措施,項目各廠界晝夜間噪聲值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
(4)固廢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廢主要分為一般固廢、危險固廢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廢主要為廢包裝薄膜、廢包裝袋和收集塵,廢包裝薄膜和廢包裝袋經廠內收集后外售資源回收單位;收集塵經廠內收集后回用于生產;危險固廢主要為廢柴油桶,由廠家回收回用于原途;職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統一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3、環評結論
綜上所述,項目符合發展需要,其建設內容、土地利用及選址符合相關的要求,項目總體布局合理,只要項目營運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并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態保護措施后可滿足環境保護的要求,各項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對環境的影響有限。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出發,本評價認為,本項目的實施建設是可行的。上述評價結論是在建設單位確定建設內容和規模的基礎上得出的。
4、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泰州市高士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區張甸產業園內
環評單位名稱:南京名環智遠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軟件大道168號D座209
聯系人:朱先生
聯系電話:025-88080818
郵箱:13988188@qq.com
5、公眾意見調查形式和期限
調查范圍內的公眾可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以及來訪等各種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提出本項目或環境影響報告表內容有關的環境保護的意見和建議。本項目全本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即2020年4月07日至2020年4月11日。 |